有房、有車、有事業,是每個人心中走向人生巔峰的開端,但是鄭州一小伙兒卻因為買車煩惱不已。
起因:買車帶來的煩惱,定金被中介拿走了一半無法追回
小譚在鄭州南三環有自己的小生意,考慮到平時運輸方便,所以想買輛車作為代步工具。剛巧在這個時候,有一位姓趙的微信好友自稱汽車銷售中介,可以帶譚先生去買車。
二人在聊了一段時間后,6月28日趙姓中介帶小譚來到位于金水區博頌路的河南騰隆匯實業有限公司,交付了21000元定金,預定了一輛總價為10.58萬元的傳祺汽車,剩余錢款準備做分期貸款。1998年出生的小譚今年20歲,騰隆匯公司的工作人員稱小譚年齡太小,在未婚的條件下,需要監護人作為共借人才可以完成汽車貸款。
(小譚簽訂的付款合同)
但是小譚的父親不同意小譚在該店家買車。在這種情況下,中介和隆匯就和小譚商量,買別的品牌的車,換了車就能不需要共借人貸款了,但是一共換了三次車型,還是做不下來貸款,已經折騰了將近3個月的小譚決定不買車了,在這種情況下,雙方協商退定金。
在9月3號退款時,趙姓中介告訴小譚,每次換車需要2000元的訂車手續費,一共要扣除6000元錢違約金。對于這種解釋,小譚表示同意,但是兩萬一千元的定金,扣除了6000元后,自己一共才拿到了5000元,剩下的一萬元被告知中介拿走了。
在這期間小譚多次和中介聯系無果,現在中介索性玩起了失蹤,電話不接,微信不回。小譚在記者面前給中介再一次撥打電話,但是卻被對方拉黑了。
賣家:中介拿介紹屬于正常現象
明明把錢交給了騰隆匯公司,但是自己退車款時,錢款卻在中介處拿不回來了,那中介為什么會拿走自己的買車款?
記者同小譚一起來到位于博頌路的騰隆匯實業有限公司,問到工作人員,工作人員稱這個錢當時直接給了中介,中介沒有把全款交給公司而是私自拿走了一萬元,所以公司也很無辜。
但是對于該工作人員的說法,小譚進行了反駁。"我當時直接把錢給公司了,其中4000塊錢刷的信用卡,其余的微信轉給了這里的工作人員,當時根本沒有經中介的手。"
后來一位姓韓的工作人員解釋到,小譚轉賬是轉給了自己,但是給中介的一萬元錢屬于好處費,稱好處費是這個行業都存在的一種費用。中介或者是第三方介紹買家來買車,賣家會抽取一部分的好處費給第三方。
只是現在沒想到,中介拿著小譚的錢不給,公司方也會協助小譚去要錢。
受害者可以報案
記者從鄭州一車行了解到,對于介紹人的好處費是存在的,但介紹人一般是在客戶付完全款或者分期批下來之后才能拿到錢,不存在剛交了定金就把錢拿走的。
記者在鄭州市公安局了解到,出現這種情況,受害者可以以詐騙罪報案,公安機關會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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