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圖為警方抓捕涉黑嫌犯。鄭州警方供圖
中新網鄭州1月9日電(記者 劉鵬) 夫婦聯手把持基層政權,黑白通吃、一手遮天,近20年間以暴力威脅、毆打方式持續擴大勢力范圍,非法斂財。日前,有著鄭州“南霸天”之稱的張某夫婦涉黑團伙在當地警方的掃黑除惡戰役中被端。8日,鄭州警方披露了這個家族式犯罪團伙的覆滅歷程。
尖崗水庫位于鄭州市西南部,周邊風景優美,是鄭州一級飲用水備用水源。就是這樣一個備受關注的水庫,被附近村中的黑勢力團伙盯上,他們糾集閑散人員沖擊水庫管理處、毆打工作人員,更囂張的是居然在水庫庫區內違法開發小產權房……
今年56歲的張嶺(化名)是鄭州市二七區馬寨鎮張寨村村民,自1999年以來,為霸控尖崗水庫,其網羅親屬好友及閑散人員,以毆打威脅等暴力方式非法斂財,給周邊群眾造成了極大心里威懾。2002年以來,張嶺還扶持妻子申勤(化名)當上了張寨村村主任,把持基層政權、橫行鄉里,嚴重破壞了當地的政治、經濟和社會生活秩序。
交警查酒駕被打成輕微傷,一起交通案件引出一個涉黑團伙
2018年4月26日14時許,張嶺酒后駕駛自己的黑色邁巴赫轎車載朋友行駛至二七區鳳棲北路時,遇執勤交警盤查。然而,飲酒后的張嶺和車上人員不但拒不配合,竟下車對民警辱罵廝打,拉扯期間,張嶺揮拳將民警王某嘴部打得鮮血直流。
在增援民警趕到后,張嶺等人被控制。經檢測,張嶺當日已達醉酒標準,民警王某被打成輕微傷。當日(2018年4月26日),因涉嫌危險駕駛罪,張嶺被鄭州建設路分局刑拘;5月11日,因涉嫌妨害公務罪張嶺被逮捕。
就是這起看似普通的交通案件,讓民警沒有想到的是,隨著張嶺被捕,馬寨鎮張寨村的村民們開始集體舉報,一摞摞的舉報材料陸續放在了公安機關,全部都是舉報張嶺家族多年來橫行鄉里的涉黑犯罪線索。
旋即,鄭州警方抽調專門警力展開調查,并指定滎陽市公安機關參與,以排除干擾偵辦。經過半個月的走訪摸排,這個以張嶺為首的犯罪團伙逐漸浮出水面,張嶺及其妻子、兒子糾集閑散人員通過暴力方式非法斂財,當地百姓深惡痛絕卻又敢怒不敢言。
夫妻二人做“老大”把持基層政權,實施大量有組織犯罪攫取利益
“張嶺和申勤在張寨村一手遮天,整個馬寨鎮都知道他們的厲害,黑白兩道通吃,兩個兒子和手下慣用暴力手段毆打他人,都沒有被處理,村民稱其為‘南霸天’。”在民警調查過程中,不少張寨村村民如是反映。
隨著深入調查,民警發現,張嶺在該犯罪組織中具有絕對的權威和地位,夫婦二人通過參與工程、吃喝玩樂、發放工資、給予經濟援助等方式對聽命的成員給予一定回報,同時通過辱罵、毆打、孤立等方式,對組織成員進行管控,樹立個人非法權威。
通過50余名專案民警近半年的偵查取證,專案組查明,自1999年以來,張嶺夫婦有組織地實施了尋釁滋事、非法拘禁、強迫交易、敲詐勒索、妨害公務、詐騙、非法占用農用地、妨害作證等違法犯罪活動多達幾十起。他們不但強攬鄭州市蔬菜研究所、馬寨鎮管廊施工、張寨村拆遷安置等工程項目及插手張寨村周邊商戶經濟糾紛,收取保護費,還借助申勤擔任張寨村委領導的便利,實施圈占強占土地、出租建廠、違規開發銷售小產權房等。
據辦案民警介紹,2006年5月,張嶺、申勤為謀取經濟利益,占用二七區馬寨鎮張寨村集體土地,在尖崗水庫一級水源保護區投資建設樓房,在未辦理相關法定手續的情況下,于2007年底建成“湖畔假日小區”住宅樓,并借張寨村委名義對外銷售。
2010年8月,二七區人民政府在依法對“湖畔假日小區”違法建筑拆除前夕,張嶺夫婦利用組織勢力和把持張寨村基層政權的便利,指使組織成員采用虛構事實、偽造虛假購房合同和收據等手段擾亂調查方向,逃避賠償責任,致使政府對“湖畔假日小區”對外售出的149套房屋進行了安置補償,共計1455萬元,給國家造成嚴重損失。
此外,2016年下半年以來,張嶺、申勤糾集多名成員強占張寨村部分土地,并擅自改變被占土地用途,向南溝傾倒建筑垃圾,獲利上千萬元,造成大量農用地被毀壞。后經鑒定,涉案地塊涉及林業用地的原有地形地貌及植被遭到毀壞,林地性質難以恢復。
法網難逃,張嶺涉黑團伙及背后“保護傘”悉數歸案
隨著調查的深入,該團伙所有成員先后被警方抓獲。自2018年6月8日申勤被滎陽警方刑拘到8月27日最后一名嫌疑人趙某華落網,21名涉案嫌疑人全部到案。
據警方披露,張嶺等人之所以能長期稱霸一方,與其勾結的“保護傘”有著密切關系。經查,馬寨公安分局副局長劉某、馬寨鎮黨委委員郭某等人長期包庇、縱容張嶺等人,并與之有利益輸送。而目前,這些涉案的公職人員也已全部到案。
2018年12月31日,河南省滎陽市人民法院對張嶺等人作出判決。張嶺犯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犯尋釁滋事罪、詐騙罪、聚眾擾亂社會秩序罪、敲詐勒索罪、強迫交易罪、非法拘禁罪、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非法占用農用地罪、妨害公務罪、危險駕駛罪,數罪并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二十二年,剝奪政治權利三年,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申勤犯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尋釁滋事罪、詐騙罪、聚眾擾亂社會秩序罪、非法拘禁罪、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非法占用農用地罪、妨害作證罪、挪用資金罪,數罪并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二十年,剝奪政治權利三年,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其他全部成員分別獲刑十八年至三年不等。
至此,以張嶺、申勤為首的家族式涉黑犯罪團伙徹底覆滅。尖崗水庫恢復了往日的寧靜,周邊群眾拍手稱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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