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6月28日,鄭州交警六大隊破獲一起水泥罐車沖闖限高桿導致事故后涉嫌逃逸案件,目前水泥罐車駕駛員已移交祭城派出所處理。

6月28日20時25分許,在東三環隧道北向南入口處,一輛水泥罐車強行沖闖限高桿,致使限高桿移位,撞到后方正常行駛的雪佛蘭轎車。事故發生后水泥罐車并沒有停下,而是駕車揚長而去。后方轎車追上水泥罐車后,數次示意水泥罐車司機停車,水泥罐車司機均不理睬,繼續加大油門駛離。雪佛蘭車主記下水泥罐車號牌后撥打110報警。

交警六大隊夜巡中隊接到110指令后安排民警迅速出擊,對事故附近道路進行巡邏盤查,最終在東三環商都路將肇事罐車查獲,司機婁某對沖闖限高桿引發事故并逃離現場的事實供認不諱。隨后辦案民警將婁某按沖闖限高桿的違法事實移交祭城派出所,并將肇事車輛按涉嫌肇事逃逸移交事故中隊進一步處理。

交警六大隊提醒各位重型貨車駕駛員:遵章守規連你我,平安出行靠大家。水泥罐車、渣土車等重型貨車在示范路行駛時,即使有公安機關核發的道路通行證,但是出現上高架、沖闖限高桿、闖紅燈、逆行等嚴重交通違法行為,亦然按照相關法律規定進行治安處罰。強行沖闖限高桿,或者以破壞、控制等手段通過限高路段的按照《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五十條第(四)項規定的“強行沖闖公安機關設置的警戒帶、警戒區的”處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處500元以下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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