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起,省教育廳六個督導組將奔赴全省各地,督導全省部分普通高等學校2018年錄取新生入學資格復查和《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貫徹落實情況。
新生入學資格復查是對考生錄取資格的再確認,是新生學籍電子注冊的基礎環節和重要依據,學校要在報到時對新生入學資格進行初步審查,審查合格的辦理入學手續,予以注冊學籍。學生入學后,學校要在3個月內按照國家和省相關規定進行復查。
按照教育部部署,高校新生資格復查內容主要包括以下方面:錄取手續及程序等是否合乎國家招生規定;所獲得的錄取資格是否真實、合乎相關規定;本人及身份證明與錄取通知、考生檔案等是否一致;身心健康狀況是否符合報考專業或者專業類別體檢要求,能否保證在校正常學習、生活;藝術、體育等特殊類型錄取學生的專業水平是否符合錄取要求。
具體到我省,各高校要將新生本人與省級招辦提供的考生電子檔案照片或高考進場照片信息、考生電子檔案、準考證、錄取通知書、考生紙質檔案、錄取考生名冊、身份證等信息逐一對照核查;要組織新生填寫學生信息卡(學籍卡),并與其檔案中的信息認真核對;要在學生宿舍或班級固定教室等場所張貼生源地省級招生部門提供的考生電子照片,防止舞弊現象發生;要對享受高考加分照顧、自主招生及面向農村學生的各類專項計劃錄取的新生資格條件進行復核;要按照規定,進一步加強對專升本、第二學士學位、研究生新生前置學歷復核。
不僅如此,新生報到后,我省各高校要組織文化課和相關專業課測試,對測試成績與高考成績(研究生入學成績)嚴重不符、測試試卷筆跡與省級招辦提供的筆跡圖像信息有差異的新生要進行重點核查;對藝術和體育專業或藝術、體育特長生等特殊類型錄取學生,要組織專門人員,開展專業測試復核;要按照規定,對新生身心健康狀況是否符合報考專業或者專業類別體檢要求,能否保證在校正常學習、生活等進行復查。
我省明確規定,對于通過弄虛作假、徇私舞弊方式騙取高考加分資格和錄取資格或企圖冒名頂替入學的學生、未按規定公示有關資格身份的學生、未經教育部核準計劃錄取的學生等,要嚴格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查實后堅決取消其入學資格或學籍。此次督導檢查工作將從12月17日持續至12月31日。(記者 王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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