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入貫徹《中共河南省委 河南省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落實最嚴格生態環境保護責任的決定》,以最堅定的決心、最嚴格的制度、最有力的舉措抓好責任落實,堅決扛穩生態文明建設主力軍職責,努力建設生態強省,結合自然資源工作實際,河南省自然資源廳進一步明確“七個嚴禁”措施。
一、嚴禁違法違規占用耕地。
落實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對違法違規占用耕地特別是亂占耕地建房、建設大棚房問題實行“零容忍”。深入推進實施“一網兩長”制,建立耕地變化動態分析預警機制,建設省、市、縣、鄉四級互聯互通的違法線索處置指揮中心,壓實各級政府主體責任和自然資源主管部門監管責任,有效實現違法行為早發現、早制止、嚴查處。加大省級直接立案、聯合立案、掛牌督辦力度,適時組織開展“護田行動”,將 2021 年 6 月 12 日后新增違法問題移交省紀委監委倒查責任,對違法違規占用耕地行為一查到底,堅決遏制政府主導違法占地行為。
二、嚴禁私挖濫采礦產資源。
加大對私挖濫采等破壞生態環境違法犯罪行為的責任追究力度,堅決維護礦業管理秩序。利用無人機、遙感監測、視頻監控、定期查驗等技術手段,對重點礦區、重點礦種、重點礦企開發利用情況實施重點監控,及時發現、從嚴查處無證開采、越界開采等違法行為。對非法采礦問題高發頻發地區,適時組織開展“磐石行動”,嚴厲打擊借“項目”之名非法開采礦產資源行為。強化與公安、檢察機關司法銜接,健全協作配合機制,定期移交相關問題線索,依法加大刑事打擊力度,嚴肅追究生態環境損害賠償責任。
三、嚴禁非法開采破壞山體。
堅持節約優先、保護優先、自然恢復為主,加快建立健全源頭保護和末端修復治理的工作機制。強化國土空間規劃和用途管控,劃定守好生態保護紅線,重點突出自然山體保護,把生態保護紅線作為保障生態安全不可逾越的底線。嚴把礦業權準入關口,科學布局露天礦山集中開發區域,合理確定礦區開采范圍,強化對礦山開采最終境界的剛性約束,持續推進露天礦山“關小上大”,不得在生態紅線等禁止區內新設礦權。加快編制省、市、縣三級國土空間生態修復規劃,依據規劃謀劃生態修復項目;項目涉及采礦工程的,嚴格履行環評、安全等審批手續,主動接受生態環境、應急主管部門監管;對各類生態修復中產生的剝離物,嚴格計量管理,按要求納入當地公共資源交易平臺競價銷售。
四、嚴禁違法占地露天造像。
保障合法宗教場活動所用地,嚴防擅自修建大型露天造像問題發生。禁止在寺觀教堂外修建大型露天宗教造像。對違法占用土地修建大型露天造像的,自然資源主管部門可依據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條依法查處到位,同時將問題線索移交當地宗教事務部門從嚴處理。
五、嚴禁毀壞森林草地濕地。
加強林草資源保護,筑牢全省生態安全屏障。深入開展森林資源督查和打擊毀林等專項行動,嚴厲懲治破壞森林(草地、濕地)資源違法犯罪行為。統籌開展全省生態綜合監測評價,形成統一時點的森林(草地、濕地)生態綜合監測評價成果,依法嚴格林地占用審核審批,完善林長制監督考核。加強森林(草地、濕地)保護修復,加快形成全省保護修復工作臺賬和責任清單。強化基層巡查巡護監測能力建設,做到日常監管全覆蓋、無死角,及時發現問題,及時查處整改。
六、嚴禁違法違規修建別墅。
鞏固拓展違建別墅問題清查整治專項行動成果,繼續保持高壓態勢,防止問題反彈。加強違建別墅問題處置后續監管工作,對采取沒收、關閉等措施處置的違建別墅,及時向社會公開,接受社會監督。完善重要生態功能區域管理制度,補齊政策短板,堵塞監管漏洞,推動長效常治。進一步嚴格土地管理,把好土地供應、規劃許可關口,禁止低密度的別墅類用地供應和辦理相關審批手續,對擅自改變土地使用用途或者未按規劃設計條件進行建設的,一經發現,嚴肅查處并追究相關責任人責任。
七、嚴禁圍湖圍河補充耕地。
規范耕地占補平衡,強化源頭管控,禁止圍湖(河)造地等破壞生態行為。加強補充耕地項目立項審核,選址在江河灘地范圍內的,不得予以立項。嚴格補充耕地指標入庫審核,按照縣級錄入、市級審核、省級復核的程序逐級把關,嚴禁以圍湖(河)造地方式產生的新增耕地備案入庫、用于占補平衡。(河南新聞廣播記者成書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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