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日,全國人大常委會會議表決通過刑法修正案(十一),對刑事責任年齡相關規定作出調整。12至14周歲未成年人故意殺人等犯罪,將不再是刑事“免責人群”。因不滿法定刑事責任年齡不予刑事處罰的“問題孩子”,經專門教育指導委員會評估同意,教育行政部門會同公安機關可以決定對其進行專門矯治教育。

(民生大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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