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0日,河南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發布關于《推廣應用河南省冷鏈食品追溯系統的通告》。
目前,“河南省冷鏈食品追溯系統”(以下簡稱豫冷鏈)已上線運行,實現了河南省冷藏冷凍肉類、水產品等進口冷鏈食品全程追溯管理。
根據通告,全省現有進口冷鏈食品生產經營者應于2021年1月5日前在“豫冷鏈”中完成用戶注冊,使用“豫冷鏈”如實上傳庫存冷藏冷凍肉類、水產品等進口冷鏈食品的來源、檢驗檢疫合格證明、核酸檢測證明、預防性消毒證明、流向等追溯數據,并完成賦碼工作。
自2021年1月6日起,沒有入境貨物檢驗檢疫合格證明、核酸檢測證明、預防性消毒證明、“豫冷鏈”追溯碼的進口冷鏈食品一律不得銷售。
消費者購買進口冷鏈食品實行實名制。食品生產經營者面向消費者銷售進口冷鏈食品時,應在進口冷鏈食品外包裝或貨柜醒目位置加貼“豫冷鏈”追溯碼。消費者購買進口冷鏈食品應使用支付寶或者微信掃碼,核對產品信息與追溯碼信息是否一致。消費者不能使用微信掃碼購買時,食品生產經營者應進行實名登記(姓名、地址、電話)并將登記信息上傳至“豫冷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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