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建部消息,住建部等十部門日前聯合印發關于加強和改進住宅物業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建立服務信息公開公示制度。
物業服務企業應當在街道指導監督下,在物業服務區域顯著位置設立物業服務信息監督公示欄,如實公布并及時更新物業項目負責人的基本情況、聯系方式以及物業服務投訴電話、物業服務內容和標準、收費項目和標準、電梯和消防等設施設備維保單位和聯系方式、車位車庫使用情況、公共水電費分攤情況、物業費和業主共有部分經營收益收支情況、電梯維護保養支出情況等信息。物業服務企業不得收取公示收費項目以外的費用。
【觀·心】
物業費是很多人生活中必須要繳的一筆費用。但在收取的過程中,物業與業主卻產生了很多的矛盾,甚至有人質疑物業費收取不合理,服務沒落實。
大家還記得安徽合肥給物業送‘干啥啥不行,收錢第一名’錦旗業主敗訴的事嗎?這件事反映出了物業和業主之間的矛盾已經激化到何種程度。
理論上,業主住在小區,物業為業主提供服務,業主繳納費用,本應是相互支持、相互理解的雙方,卻對簿公堂,問題究竟出在哪里?
對于大多數業主而言,我們交了物業費卻沒有享受到相同水平的服務,難免會心有怨言。更何況現在有些小區物業收費無度。但同時,‘一個巴掌拍不響’,任何矛盾都不是單方面的,業主在有些問題上也難辭其咎,比如,走廊、墻壁上的腳印,還有亂停車、亂扔垃圾、寵物糞便等問題,大多數是業主造成的。此外,部分小區沒有業主委員會,或業主委員會未能充分發揮其職責,這在一定程度上激化了雙方的矛盾和對抗。
目前,關于‘取消物業’的呼聲很高,但從實際效果來看,小區大事小情全部交由業主來管理也未必行得通。那么,業主和物業的關系如何疏通?十部門為我們指明了方向:透明、服務、延伸!
除公開透明外,《通知》還提出,鼓勵物業服務企業運用物聯網、云計算、大數據、區塊鏈和人工智能等技術,建設智慧物業管理服務平臺,提升物業智慧管理服務水平。采集房屋、設施設備、業主委員會、物業服務企業等數據,共享城市管理數據,匯集購物、家政、養老等生活服務數據。鼓勵有條件的物業服務企業向養老、托幼、家政、文化、健康、房屋經紀、快遞收發等領域延伸,探索“物業服務+生活服務”模式,滿足居民多樣化多層次居住生活需求。
政策延伸了物業企業的經營范圍,也為行業的發展指明了方向。但再好的政策落不到實處也是白搭,這就需要相關部門在今后的管理中,切實履行職責,將政策貫徹、落實好。同時,物業企業也要積極行動起來,樹立危機意識、責任意識、服務意識,并以聯網思維,實現管理方式現代化,服務模式創新化。
物業和業主不是冤家對頭,業主既應該有和物業交流、商討的通暢渠道,也應該有監督物業的有效手段。說到底,物業和業主和諧共建、平等相處,才能讓業主住得舒心,物業干得用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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