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全面推進“一年兩次征兵兩次退役”改革落實,進一步提升大學生征集質量,日前,河南省教育廳、財政廳、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衛生健康委員會、退役軍人事務廳和省軍區動員局等6部門聯合印發《關于進一步做好大學生征兵工作的通知》(簡稱“《通知》”),圍繞學歷學業、經濟補助、相關手續辦理、軍地對接、考評獎懲等方面,規范細化25條大學生征兵工作激勵政策措施。
大學生應征期間享受交通食宿補助
針對征兵時間調整,《通知》明確“畢業班學生享受應屆畢業生待遇”,上半年被批準入伍的高校畢業班學生,參軍入伍算實習,符合畢業條件的,學校按時發放畢業證書。明確“定向培養生服兵役義務優先”,規定公費師范生、醫學等定向類學生,參軍入伍等同于履行協議義務,晉升為士官或提升為軍官、考取軍隊院校的,以及直接招收士官入伍的,可無條件辦理解約手續。
加大對應征大學生的服務保障力度,明確大學生應征期間享交通食宿補助、隨到隨檢優先定兵,要求高校合理安排未入伍學生學業。加大退役升學優待力度、提高政治榮譽,特別是對在部隊立功受獎的大學生士兵予以更多政策傾斜。
將兵役法規、征兵政策等納入教學計劃
《通知》明確了入伍大學生畢業證書發放、入學資格保留、學費資助和學籍保留等手續辦理程序、時限和責任部門。加強高校武裝部和征兵工作站建設,高校成立以主要領導為第一責任人的大學生征兵領導小組,分管征兵工作領導擔任所在地縣級征兵領導小組成員。
此外,《通知》明確高校應將兵役法規、征兵政策等納入學生思想政治課內容和教學計劃,落實課時,計入學分。要求郵寄新生錄取通知書和辦理畢業生就業手續時同時發放征兵宣傳手冊,新生軍訓、畢業生“雙選會”“就業招聘會”等,設立征兵宣傳和應征報名服務站。
高校在新兵起運前,完成學籍保留、學費補償代償審核及辦理等工作,國家預撥經費未到位的,由學校先行墊付發放。
《通知》明確,軍地建立大學生征集定期會商、情況互通、聯合督導機制,征兵期間,建立高校學生應征報名、體檢政考、審批定兵等“日統計、周總結、月講評”制度,高校和兵役機關分別向省教育廳、省軍區動員局上報相關情況。
兵役機關、教育行政部門和高校把大學生征兵工作,作為年度考核和總結表彰重要指標。河南商報記者高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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