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4日起,鄭州市正式啟動“失業保險60日擴圍攻堅”專項行動,確保符合申領條件的參保人員應保盡保。
擴圍攻堅 讓失業人員盡快拿到補助金
11月4日下午,全市“失業保險擴圍”工作專題研討會舉行。為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關于“六穩”“六保”決策部署,充分發揮失業保險保生活、防失業、促就業、助力經濟社會發展的功能作用,保障失業人員基本生活,推動鄭州市失業保險擴圍工作,擴大政策知曉度,確保符合申領條件的參保人員應保盡保全覆蓋,鄭州市開展“失業保險60日擴圍攻堅”專項行動。
鄭州市社保中心將盡快著力解決目前失業保險擴圍實際經辦工作中的系統漏洞、軟件盲區,歷史遺留、社保信息數據等痛點、難點問題,不折不扣、踏踏實實為老百姓搞好服務,打破瓶頸、破解壁壘,通過省社保系統的更新與完善,讓失業人員申請失業補助金等更加簡單、方便操作,各區社保中心審核的速度更快、效率更高,讓失業保險擴圍專項行動成為全市民生工作的亮點、閃光點。
三類失業參保者 可領階段性失業補助金
按照失業保險擴圍政策要求,鄭州市失業補助金、臨時生活補助申領范圍與發放標準如下。
階段性發放失業補助金,其申領范圍:2020年3~12月,領取失業保險金期滿仍未就業的失業人員、不符合領取失業保險金條件(即:因本人原因解除勞動關系或參保繳費不足一年)的參保人員(不含參保不足1年個人不繳費的農民合同制工人),可以申領6個月的失業補助金。
此類失業補助金的發放標準是:累計繳費2年以上的(含2年)參保失業人員,按照鄭州市現行失業保險金標準的80%(每人每月1216元)執行;累計繳費1年以上(含1年)不足2年的參保失業人員,按照鄭州市現行失業保險金標準的60%(每人每月912元)執行;參加失業保險不足1年或領取失業保險金期滿仍未就業的失業人員,按照鄭州市現行失業保險金標準的50%(每人每月760元)執行。
參保不足一年失業農民工
按月發臨時生活補助
階段性擴大失業農民工保障的申領范圍為:2020年5~12月,對2019年1月1日起有參加失業保險記錄,但累計參保不滿一年的失業農民工(即《河南省失業保險條例》第七條中的農民合同制工人),參照鄭州市低保標準,按月發放臨時生活補助。
其發放標準是累計參保不足6個月的,發放1個月臨時生活補助;累計參保滿6個月不足1年的,發放2個月的臨時生活補助。
三種方式可申領失業補助金
鄭州市“失業保險60日擴圍攻堅”專項行動,涉及的兩類失業補助金的申領方式,具體有3種
1.登錄國家社會保險公共服務平臺申領
2.登錄河南省社會保障網申領
3.鄭州市各區社會保險中心業務窗口直接申領
需要提醒的是,申領時一定要帶上本人身份證或社保卡。
(鄭報全媒體記者 李娜 通訊員 楊清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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